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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社部启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庭徽和仲裁员胸徽

发布时间:2013-4-9 来源: 关键词:

近日,人社部印发 《关于启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庭徽和仲裁员胸徽的通知》,以适应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整合的需要,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社会公信力。

  《通知》对庭徽和胸徽图案含义进行了说明。天平体现仲裁的公平、公正。3个同心圆环表示三方机制共同调处劳动人事争议;齿轮的咬合和关联体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密切的劳动人事关系;橄榄枝体现仲裁以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为宗旨; 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”字样意在明确仲裁的专业特点;用中国传统的红黄色体现仲裁的庄重与威严。

  《通知》对庭徽和胸徽的使用范围进行了规定。庭徽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活动的标识,悬挂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内正面墙壁的正中处。胸徽用于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佩戴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可将庭徽图案印制在仲裁文书及相关资料上。

  《通知》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做好庭徽、胸徽及图案在使用中的监督管理工作,发现盗用或滥用庭徽、胸徽及图案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。